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人数:1091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进行,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要求
1.复试分数线
(1)中医学(1005、1057)
英语≥48分,业务课1≥50分,业务课2≥50分,总分≥175分;
(2)中西医结合(1006)
英语≥45分,业务课1≥50分, 业务课2≥45分,总分≥160分;
(3)中药学(1008)
英语≥45分,业务课1≥45分, 业务课2≥45分,总分≥160分。
2.复试基本要求
(1)符合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2)初试成绩达到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分数线。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前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和校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1. 身份证;
2. 准考证;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公章);
4.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 英语六级证书或相关英语水平证书;
6. 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7.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校验;应届生提供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校验;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校验;
8. 报考专业学位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培养单位培养证明);
9.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 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
11. 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复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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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范围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基础知识、临床能力及实验技能考核或面试。重点考核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专业知识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等。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招生复试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复试科目 | 招生导师 |
100505 | 中医诊断学 | 四诊客观化 | 中医诊断学 | 汪南玥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中医药防治心血管病及延缓血管衰老研究 | 病理生理学 | 杨静 |
100800 | 中药学 | 中药鉴定与分子生药学研究 | 分子生物学 | 袁媛 |
100800 | 中药学 | 光学成像技术在皮肤健康领域中的应用 | 药理学 | 王毅 |
3. 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复试时间及地点如下:
时间 | 考试事项 | 地点 | |
5月12日 (星期二) | 上午8:40-9:00 | 报到及资料审核 | 医学实验中心 |
上午9:00-11:00 | 专业课笔试* | ||
下午14:00开始 | 专业综合面试 | ||
*注:跨学科门类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分子生物学》和《中药学》,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专业课笔试低于60分(百分制)不予录取。
4.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合为百分制);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占10%,专业笔试占30%,临床、综合素质面试占60%(临床/技能/专业基础占20%、面试占40%);
(3)录取加权总成绩=折合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0%+折合百分制复试总成绩×50%。
(4)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五、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总复试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导师名下录取加权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加权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面试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折合为百分制)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单项低于60(折合为百分制)分不予录取;
5.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专业课笔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除因不可抗力外,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复试及调剂资格;
8.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按照相关要求公示;
9.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调剂办法
1.调剂工作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按照调剂志愿与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的总原则,结合考生申请和学科生源情况,由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
2.考生报考院(所)、专业代码、导师、初试科目中有一项与报考志愿不一致的,即视为调剂。
3.培养单位优先组织本单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同初试科目且同专业代码(1005、1006、1008、1057)优先调剂。无生源导师可在有上线生源导师优先选择前提下,在同初试科目且同专业代码第一志愿复试阶段录取考生。
4.研究生院组织跨院(所)同初试科目、同专业代码的考生调剂;同初试科目、同专业代码的考生调剂优先,再组织不同专业代码、同初试科目的考生调剂等。
5.实行差额调剂复试,原则上不低于1:3进入调剂复试。
七、调剂工作程序
1.第一志愿复试工作统一结束后,具备调剂资格的考生根据调剂原则和公布的缺额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调剂,并向调剂的培养单位邮箱提交调剂申请表。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按照调剂原则,对符合调剂资格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到各培养单位复核。
3.各培养单位向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须在8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考生确认参加调剂复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通知》列出的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培养单位审核。
4.各培养单位根据《复试通知》的相关要求与原则,组织调剂复试工作,研究生院进行督导。
八、其他
1.未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调剂复试。
2.具备调剂资格的考生,一次只能确认接受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089500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syzxkjc@126.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邮编:100700
八、监督保障机制
监督电话:010-64089566 刘老师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