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5 浏览人数:1012
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医学实验中心拟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已经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
(三)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其他
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接受中药专业类本科毕业生申请,同时接受相关专业(理学、工学、农学等专业)申请。
二、报名
(一)报名材料准备及要求
1.《中国中医科学院推免生报名表》;
2. 个人简历;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4. 相关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或证书;
5. 其它相关支撑材料:本科学校成绩排名方式或学分绩点计算方式说明;参加中国中医科学院学术活动或医学实验中心2025年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证书;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二)提交方式
请对上述材料做目录索引,分项目类别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以上材料均需以“姓名+报考单位+本科院校+推免”命名,扫描二维码提交至小程序,第一阶段报名接收时间截止为2025年9月23日12:00;第二阶段报名接收时间截止为2025年10月11日12:00。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实,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本科学校。
三、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医学实验中心2026年计划招收13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如下:
学科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导师(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7 | 霍蕊莉、黄颖、欧阳竞锋、石晓路、孙娅楠、杨鸿、张美玉 |
105600 | 中药学 | 2 | 刘德文、李涛 |
100800 | 中药学 | 4 | 毛超一、李贤煜、钱丹、孙健 |
合计 | 13 |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请收到推免复试邀请的同学扫码加入医学实验中心推免复试微信群。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第一阶段:2025.9.22-9.23 第二阶段: 2025.10.10-10.11 | 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压缩包 | 小程序 |
第一阶段:2025.9.25上午 第二阶段: 2025.10.14上午 | 现场提交并审查复试资格材料、复试笔试 | 医学实验中心3层星创空间 |
第一阶段:2025.9.25下午 第二阶段: 2025.10.14下午 | 携带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参加复试面试 | 医学实验中心304会议室 |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阅读《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复试考场规则》,并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笔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素质测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综合素质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占复试总成绩的60%。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可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向其他学校提交报考申请。
四、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于10月15日前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体检,将体检结果扫描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发送至下方小程序,原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体检合格者获发录取通知书。研究生院拟于开学后组织体检复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录取要求
(一)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申请者,务必于12小时内在推免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公示(www.cacms.ac.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品行不端、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推免生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三)被确认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度全国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拟录取资格。
六、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医学实验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中心纪检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单位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和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
招生咨询电话:010-64089566 李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10-64089566 刘老师
举报受理邮箱:jjjc@merc.ac.cn
网址:http://www.merc.ac.cn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2025年9月22日